深圳市第三高级中学国际部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2024年出国留学类自主招生人数为30名。
招生范围
符合深圳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且具有强烈出国留学意愿、创新潜质或学科专长的ACD类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报名条件
(一)具有爱国、勤学、诚信、友善等品质;
(二)有强烈的出国留学意向及支撑留学费用的经济能力(家庭可用于留学费用每年15万元及以上);
(三)有较好的英语能力(中考要求达到B等及以上);
(四)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有创新成果,比如在发明创造、创新设计、计算机编程、机器人、无人机、航模等方面的比赛竞赛中获奖或学有专长。
(五)在自然科学、思维科学的学习、探究方面有强烈兴趣且有突出表现,尤其是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学、脑科学等学科或专业领域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六)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学习、探究方面有强烈兴趣且有突出表现,尤其是在文学、哲学、历史、教育、法律、古文字学、中国书法、书画、乐器、影视制作、商业与管理等学科或专业领域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注意:(一)至(三)项为必备条件,(四)至(六)项中满足其中任何一项条件可以报名。
考核形式
机考以考查学生英语水平为主,面试拟采用人机对话方式了解学生留学意愿和考查学生综合素养,目的在于选拔有潜力、有特长、愿意留学、适合留学的学生。
拟录取名单确认原则
中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将专项考核通过的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专项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专项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中考总分不低于430分。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学校专项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
招生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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